发布日期:2024-08-05 11:05 点击次数:19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蔚)7月17日,上证报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证协在近期对《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请券商就修订内容研提意见,要求7月29日前反馈。根据修订情况,中证协计划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调整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在原名单中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同时,新增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暂停业务类),公布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以及被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被行业自律组织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或暂不接受签字的文件或暂不受理出具的相关业务文件等纪律处分且在执行期的时任保荐代表人名单。
有关分析指出,企业标准乱象频出背后是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部分企业利用高标准背书吸引消费者注意,从而实现销售目标。但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企业标准,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者应发挥各自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据悉,《保荐业务规则》首次发布于2020年股票配资分析,建立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约束机制。2022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业务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保荐机构专业责任相关要求,细化规定廉洁从业自律管理,明确内部制衡、问责等相关规定。近期,为落实新“国九条”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要求,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将“申报即担责”要求落实到人,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中证协对《保荐业务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